根据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国办发〔2017〕69号、国资厅改革〔2017〕544号等文件要求,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武汉电器科学研究所”已于2017年12月21日完成公司制改制,变更登记为“武汉电器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届时原“武汉电器科学研究所”的业务由“武汉电器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继承经营,转公司制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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